请问:房屋的买卖合同上买方名字与房产证上名字不一致时,房屋的产权归哪一方呢?

如题所述

如果是一手房(也就是在开发商处买的房子)只要开发商将购房合同移交产权转移登记所注册登记,那么要想更名就不行了。如果还没有移交产权转移登记所登记备案,只需要到开发商处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也就是俗称的“转合同”,需要支付开发商一笔转合同的费用。如果是直系亲属可以不用交费用。
如果是二手房,那么买卖合同上的名字可以和产权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只需要本人去产权转移登记所办理产权登记即可。
如果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想更名。则有几种方式:
1.赠予。赠予本次将产生极少数的费用,但是该房屋二次出售则会产生较多的赠予税,一般为交易金额的20%做为赠予税费。
2.买卖过户更名。就是以买卖形式进行产权转移登记。可以按正常买卖程序过户。税费以当地税费要求征收。
3.公证。到当地公证处进行产权公证。将产生少数的公证费用。但是没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综上,你可以先到房产公司咨询,本次买卖属于什么类型。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手续进行更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很累的,给点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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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2
没交买房款当然是归属有房产证的一方,如交了钱名字不一样也不行,应同卖方一起带齐证明办理过户手续,其间应到公证处先做个公证才可以更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12
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产权当然归产证的所有人!
第3个回答  2011-01-12
先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更换一下,在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第4个回答  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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