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2008文件,新进公务员5年不得离开机关,求具体文件

中组部2008年下的一个文件,大概意思是新进公务员5年不得离开机关,求具体文件,我想看原文,否则现在我的人事调动被卡住了,说是中组部有5年不能调动的规定,我多方打听,好像是针对选调生有个5年规定,有的说是5年不能调动到国企,还有的说的是3年,众说纷纭,我到现在也没看到这个文件,求高手解答或给文件。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请问能帮我解释一下这句话嘛,何谓机关

  所附的文件,在“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这个是属于比较原则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并不是说“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不满五年的不得调动”,你们那里的理解有些过分了。另外你参照一下公务员辞职、辞退的规定,没有限制五年以内的新录用不得辞职、被辞退的规定。
  因此可以理解为:新录用公务员,要最低在机关服务五年,一般不能离开。那么特殊情况呢?是可以离开的。此外,这条规定也很有问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注意不是“在本机关”,调动到其他机关呢?调动到非政府的机关呢?
  当然,我的解释仅供参考,应以当地公务员管理局的为准。那个文件的解释权是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那是权威。

  中组发[2008]20号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7月16日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13
有5年之说哈 但是双方单位同意了 开个证明 同意书之类的吧 就可以的 他说有这条规定 意思就是不同意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