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级护理要求的是(BCD)。
A.设立专人护理
B.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
C.制订护理计划
D.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E.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一级护理内容及标准如下:
1、1级护理标准:
病情重、生活不能自理者;自己能活动,但病情随时有变化者;病情允许活动,但因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2、2级护理要求:
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监测相关指标。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认真填写互利记录。做好基础护理、生活护理,满足病人需要。
3、3级护理标准:
病情恢复期,允许活动,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者;因年老体弱需搀扶下地活动,需协助完成各项生活护理者。
4、4级护理要求:
定时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映。认真完成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根据需要协助病人完成各项生活护理。
5、5级护理要求:
病情稳定的恢复期病人。生活能完全自理者。
补充资料:
特级护理分级标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