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婚姻关系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出轨。第三者出轨可能会对婚姻造成伤害,也有可能是一个家庭的解体。那么在婚姻出现第三者离婚会怎么判呢?首先,要明确的是,小三与已婚一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年以上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那么在婚姻法十九条规定情况下,如果第三者与其他异性已经结婚或者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双方协议离婚时,如果财产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人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实际取得的财产,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所以在婚姻期间,在其他情况下,第三者有可能因为获得赔偿或者补偿金额较大的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结果。但是如果在婚姻期间获得赔偿或者补偿金额较小,那么在往往判给赔偿或者补偿金额较小的一方。
(二)第三者作为重婚罪主体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有配偶而虚伪表示与重婚的,或者明知是重婚的人而与之结婚,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第三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又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权利,对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如果小三与已婚一方出轨,且造成严重影响就属于非法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对于“出轨”的人来说,他们肯定要对出轨的一方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有的人会认为,他们只要与婚外异性已经结婚那么就不会构成重合罪。这是一种误解,虽然他们在一起生活并不是重婚,但也没有形成合法夫妻关系。如果当事人所与之对象是已婚异性而又构成了重合罪,那么即使其和已婚异性已经分别在一个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后再结婚也应当被认定为重婚罪。这种认定只是在一种形式上与法律规定存在着不一致,比如《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生活十年以上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因此如果第三人在登记离婚之后又和已婚异性结婚的话还是要追究该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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