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毕节市七星关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方案)

如题所述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七星关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中高风险区实现清零,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结合全区核酸筛查结果和省市区专家组意见,经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5日12时起,解除青龙街道中屯社区,青龙街道豪沟社区,麻园街道鑫鼎半山小区1期2号楼,小坝镇莺戈岩村花鱼洞组,小坝镇莺戈岩村坡头组临时静态管理,全区范围内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七星关区人员健康管理
严格按照10月19日发布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优化调整来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
二、加强社会面管控
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全区交通恢复正常通行,人员、车辆可有序流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城乡客运等正常运行,乘客须持5天内核酸阴性证明,扫码、测温、戴口罩后乘车。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办公场所、商超、菜市场等所有公共场所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场所码”,所有人员须测温、扫场所码进入;各餐饮经营单位在落实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测温、扫场所码,并查验个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取消堂食70%限流限制;有序开放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影剧院、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室、茶室、咖啡馆、桌游馆等场所正常营业;出入医疗机构及景区景点、酒店民宿等外来人员密集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有序恢复赶集活动。
加强重点机构管理。
学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教职员工和学生凭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并在入校后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严格按要求督促干部职工加强个人防护;行政企事业单位员工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岗,病人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住院;精神卫生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等重点机构可按行业规定不再实行封闭管理;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各乡镇“七类人员”;农村“五类人员”;卡点“三类人员”;近7天以来区外来人员,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加强聚集活动管理。
开展线下大型会议、大型宴席活动、培训、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需提前进行报备、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防控措施。
三、强化“哨点”监测作用
广大群众应当按照居住区域和行业要求,积极协助、配合防控工作,按照5天1检要求,主动、及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在明显位置张贴发热、腹泻、咽痛等疑似症状患者就医提示,凡就诊患者要测量体温,询问“三史”,扫“三码”,接诊病人时应如实做好接诊信息登记,对拿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品的人员也应进行信息登记;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
未设置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均应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就诊告示,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发热患者应协助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疗,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向辖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对不予配合的患者,要立即报告同级属地政府,属地政府要立即予以处置。
四、加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
各行业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监督职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对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不配合查验健康码、场所码、核酸检测证明,造谣传谣、妨碍疫情防控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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