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已经第36天了 问承办警察让我们等通知什么意思?作为家属不应

刑事拘留已经第36天了 问承办警察让我们等通知什么意思?作为家属不应该知道批没批捕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审查批准的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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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9
36天还没有出来,那是公安已经报检察院审查逮捕了,第37天一定会有结果,如果人没有出来,那就是被逮捕关押了,逮捕以后公安会在24小时通知家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18
刑事拘留最长37天!时间到了要么放要么拘留!等法院判
第3个回答  2016-08-18
已经批捕
第4个回答  2016-08-18
欠了逮捕会有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