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拘留15天后还会继续拘留吗

如题所述

被拘留了15天没钱还也有可能还会继续拘留,也有可能不会:
(1)若受到的是行政拘留,通常情形下,拘留期限是15天,对于满15天的情形,不管是否有能力承担偿还责任,都不会再继续拘留。
(2)若受到的是刑事拘留,由于拘留的期限是37天,故此被拘留了15天的情形,不管是否有钱还,都有可能还会被继续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欠债被拘留15天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然而,债务人在拘留期满后,如果仍未偿还债务,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包括:1.法院可能发出强制执行令,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拍卖以偿还债务;2.债权人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3.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可能受到损害,影响其未来的信用贷款和其他金融交易。因此,债务人应尽快履行债务,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影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建议,因为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综上所述,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欠钱不还,拘留15天后仍然不还,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借贷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有条件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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