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对未成年人人性化?

如题所述

世界上对于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有着很大的区别,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说明,16岁到未满18岁,靠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是成年人,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现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满20周岁,在美国的话,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6周岁。在中国古代,20岁弱冠,也就是行成人之礼后就是成年人了。
我们经常提到的豆蔻年华,豆蔻它指的是十三四岁至十五六岁,在杜牧的诗篇《赠别》就有提到:“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一般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在古代,男孩子到15岁被称为束发。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唐朝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他是如何判决的,主要分三类情况。

八岁到15岁之间,不管是儿童还是青少年犯罪,都需要承担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
第一,十岁以上,15岁以下,若犯了流放罪以下的罪行,唐朝把罪行分五个等级,唐律有笞、杖、徒、流、死五等刑,只要你不是犯了死罪,比如像谋反,杀人等……可以用金钱来保释。
也就是说,可以用金钱来减少相应的罪,古人称之为“收赎”,若你是犯了死罪,不好意思无法免除。女子要是犯了比如像巫蛊之罪,当年汉武帝为此,打开杀戒,古代帝王最忌讳这个也无法用金钱保释。

第二,八岁到十岁之间,如果犯了偷盗或者是伤人,可以用金钱减免保释。但如果是犯了杀人,谋逆之事,不可减免,需上请皇帝亲自裁决。
第三,七岁以下的儿童,犯了死罪,不加刑。这个年纪犯罪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死罪也是如此,但是有一种情况会受到惩罚,那就是你的祖父们如果犯了谋逆之罪,作为后代子孙会受到牵连,无法免除罪行,子孙仍当配没。顾名思义就是发配为奴隶。
笔者觉得虽然青少年,在没有法律意识情况下所犯的罪行,虽然可以理解。但绝不是养成其恶,为害家庭和社会的借口。今天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管犯下如何,滔天罪孽,一律全免,这显然不够人性化。国家颁发《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应该颁发一部《未成年人犯罪过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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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3
国家对未成年人已经很人性化了,许多游戏都可以玩,只是限定了时间;未成年人有刑事犯罪也大多数不处罚,只是取保候审;比世界上其他70%的国家好多了
第2个回答  2021-10-13
现在未成年是国家重点保护人物,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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