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转学或转专业:
1、经学校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学或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者;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或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铁路乘务专业
技能+就业
汽车维修专业
技能+就业
焊工培训+考证
短期技能精修
二手车评估师
培训+考证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