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可以去起诉吗?

如题所述

可以起诉。

《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探望子女的权利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另一方不能任意阻止该权利的行使。

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探望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资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14
1.如果你们当初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后男方不让见孩子,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视权。
2.如果你们当初是在法院离婚的: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中确定了抚养权、探视权,男装不让看孩子,女方可以直接持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1-05-13
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3个回答  2021-05-13
当然可以起诉,而且还可以再争夺监护权,如果对方培养得不好的话。去看孩子,是母亲的最基本权利,谁也不能剥夺。
第4个回答  2021-05-13
看孩子是你的权利。你当然可以去起诉。但是起诉是一件很花费时间和精力还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最终还是要和男方协商。 因此你直接和男方协商最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