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买了房子一年多了,不想要了,买给我,我现在也不想要了,可以退款吗?

如题所述

合同里如果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可以退款并要求违约金。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附相关法律条文:《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合同里如果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可以退款并要求违约金。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附相关法律条文:《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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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3
当然不可以的,就算是你现在想毁约那里的。首付款,定金也是拿不回来的。即使是全款了也要人家同意给你退款的话,也不可能全款退,至少也要扣除10%。
第2个回答  2020-10-13
那肯定不能了,房子如果没有质量上的问题,卖出去了,钱也交了,是不能退款的。
第3个回答  2020-10-13
应该是不能的,这就是房屋买卖时为什么要签合同的原因了,如果以防双方有其它变化,如果是房价疯长,他想要回房子不卖了,你会同意吗
第4个回答  2020-10-21
要看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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