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的职位是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在我国君主专制时期,宰相的权力很大,仅次于天子,宰相的职责是辅佐皇帝,总揽政务。宰相是联结君主制和官僚制的中心环节,参与国家重大事项的决策,总管军、政、财等权力。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政事。有时分设左右,以右为上,称为“右丞相”,“左丞相”。其中,“三公”中的御史大夫又是宰相的助手,负责监察系统。
清朝沿明制设内阁大学士,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军机大臣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明、清习惯上都称授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
职务变迁
宰相的正式官名随着朝代的更替,先后出现过:相国、丞相、大司徒、侍中、中书令、尚书令、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军机大臣、总理等多达几十种官名。
据记载,早在商周时代已有太宰、尹、太师之称,这些官职虽有辅佐天子管理国家之意,但在当时尚不具备国家机器中幕僚长性质。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相的名称出现了。例如管仲为齐国相,蔺相如为赵国相。由于当时养士之风盛行,不少有知识的人被各国招聘为相。
秦国由于变化彻底,发展迅速,是战国时代第一个设立郡县制的国家,并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任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丞相之名由此而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宰相作为官制首次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