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如题所述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x0d\x0a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x0d\x0a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x0d\x0a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x0d\x0a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x0d\x0a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x0d\x0a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x0d\x0a  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x0d\x0a  1、夫妻双方身份证;\x0d\x0a  2、户籍证明;\x0d\x0a  3、结婚证(未婚证明);\x0d\x0a  4、收入证明;\x0d\x0a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x0d\x0a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x0d\x0a  7、拆迁安置协议;\x0d\x0a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x0d\x0a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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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24

法律分析: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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