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已经转成商品房,房产证上权利性质为什么还是经济适用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经适房转变商品房,需购房人提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契证原件;4.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5.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7.2004年9月1日(含)以后购买的,还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若不能提供的,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04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的,按123元/套扣除;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按50元/套扣除);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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