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哪些情形属于该范畴?

如题所述

上海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已经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二是没有造成危害的后果或者后果比较的轻微,三是企业初次违法并且被执法单位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从中可以看得出上海对于企业的一些政策还是比较利好的,可以让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更加的有保障,并且也能减少一些资金方面的支出。

在开公司的时候,很多人对于相关的法律其实并不是特别的熟悉,这样就有可能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违法,只是不知道而已。也可能是不知者无罪,并且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相关的部门就是不进行追究的。这里的不追究不仅不会被处罚,还不需要缴纳罚金,对于企业来说就是非常好的。毕竟现在做生意是非常艰难的,如果要缴纳大笔罚金的话,就极有可能让企业的支出变得更加多,也会成为压倒企业,经营到最后一颗小石头。

上面的三种情形就是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范畴的,第1种就是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行为,但是已经及时改正了,并且还保障了公众的利益或者社会的秩序。有一些场所没有按照规定宣告一些标识,在被查处之后就立即悬挂了,这就是当场改正是不会被处罚的。第2种也就是没有危害后果,比如说员工是有健康证的,只是没有在显眼的地方进行张贴,这样就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第3种也就是其他的情节,这就是范围比较广的,比如说社会危害程度特别的低,持续的时间也很短。

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并且要一直到执行,不能有侥幸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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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8
上海市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下面这两种情形属于该范畴:比如说文化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的,要当场按规定悬挂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首次被发现的,要在限期内完成变更手续,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08-18
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核心就是“如何确定不处罚的标准”,新的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1款规定了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第3个回答  2022-08-18
以下一些情形属于该范畴,第一是要求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第二是违法行为要没有危害后果或者后果轻微。危害后果是判断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指标,一般指客观后果,比如是否造成相关人员利益损失、是否增加公共管理支出等。第三是违法行为还要符合“违法行为轻微”或者“初次违法且执法单位裁量认为应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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