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故世,共同的房子,但房贷是妻子支付,怎么改名字在妻子名下?

如题所述

您好,能否将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需要先解决丈夫的遗产继承问题。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丈夫所占房屋的份额是其合法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的继承,丈夫订立了遗嘱对这部分房产继承作出了安排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订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丈夫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丈夫的遗产。

没有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该房屋的,确定属于妻子一人所有的,妻子可携带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如果其他继承人也享有房子的份额,可以协商确定如何登记。

如果您还有爱她法律问题,也欢迎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8-16
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丈夫所应有的一份作为其遗产,由他的妻子、父母、子女等继承人共同继承。
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可以出具相应的材料,并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妻子的名下。
第2个回答  2022-08-28
你好,你是指买房的贷款吗?买房的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要共同承担。
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贷款既然是为了共同购房,则属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这份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做出明确约定吗?如果离婚协议约定了由女方偿还,该约定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在构成夫妻共债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你还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均那么你也应当承担全部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偿还义务后随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向女方追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个回答  2022-08-28
你好,你是指买房的贷款吗?买房的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要共同承担。
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贷款既然是为了共同购房,则属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这份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做出明确约定吗?如果离婚协议约定了由女方偿还,该约定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在构成夫妻共债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你还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均那么你也应当承担全部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偿还义务后随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向女方追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4个回答  2022-08-25
丈夫去世共同的房子,但房贷是妻子支付,要想改在妻子的名下必须要经过父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