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专利侵权公示后的投诉

如题所述

对公示的专利投诉的方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授予条件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后,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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