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并使用家庭、个人健康档案(病历);
2、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及适宜的会诊/转诊;
3、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与转诊;
4、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预防筛查与咨询;
5、社区慢性病人的系统管理;
6、根据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及其他家庭服务;
7、社区重点人群保健(包括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
8、人群与个人健康教育;
9、提供基本的精神卫生服务(包括初步的心理咨询与治疗);
10、开展医疗与伤残的社区康复;
1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12、通过团队合作执行家庭护理、卫生防疫、社区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等。
居民自愿签约流程: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家庭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