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扩展资料:
创业板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2、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汉中人民政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get必备生活常识
详情一、创业板股票所需条件:
1、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自然人投资者。
2、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
3、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4、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5、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二、注意事项:
1、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2、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扩展资料
主板规则: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涨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停牌至14:57。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