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取保候审期间,以前在异地的案子又犯了,被异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了,这种

在检察院取保候审期间,以前在异地的案子又被翻出来了,被异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了这种情况咋处理。

实体上,因为犯了两个罪或者一个罪的多次犯案,实行并罚或者合并进行处罚。但是在程序上,一般哪个地方的罪重移送到哪个管辖,如果罪刑相当,由两地司法机关协商处理管辖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证明什么,只是有犯罪嫌疑。现在应该还只是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7天。在37天之内要提请逮捕。如果没有逮捕,还要继续侦查的,就会转为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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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1、实体上,因为犯了两个罪或者一个罪的多次犯案,实行并罚或者合并进行处罚。
2、程序上,一般哪个地方的罪重移送到哪个管辖,如果罪刑相当,由两地司法机关协商处理管辖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指定管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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