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进入公司首先要看一下有没有营业执照。
第二:关于藏品鉴定的问题,谁买谁负责鉴定,藏家自己的东西不需要鉴定。
拍卖形成为一种独特的行业,以其富有魅力的方式出售物品并被公众接受,是18世纪以后的事。18世纪中期以后,拍卖业首先在英国兴盛起来,相继成立的克里期蒂拍卖行和索士比拍卖行是英国拍卖业兴盛的有力佐证。多少受到上述二大拍卖行影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先后形成了拍卖市场,拍卖成为公众日益喜爱的销售方式。我国的拍卖业开始于19世纪中期以后。1874年,英国最大的一家拍卖行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较快的上海开设了一家子公司。
从此,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蓝白方格旗。随后,一些外商洋行纷纷挂牌,开展拍卖业务。晚清文人葛元煦在《沪游杂记》中对此曾有过生动的描述:“丙子春间,华人亦仿外国拍卖物件。先期悬牌定于何日几点钟,是日先悬外国旗,届时一人摇铃号召,拍卖者高立柜上,手持物件令看客出价,彼此增价竞买,直到无人再加,拍卖者以小木槌拍桌一声为定,卖与加价最后之客。一经拍定,不能反悔”。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原因,拍卖业在市场上一直受到限制的排斥,最终于1958年偃旗息鼓,蓝白方格旗从神州大地上消失了。中国拍卖业重新兴起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事。1986年,国营广州拍卖行正式成立,继此之后,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相继成立了拍卖行。拍卖行的兴起带来了拍卖业的繁荣,文物、珍宝拍卖、名人字画拍卖、优选号码拍卖、稀有图书拍卖、名人别墅拍卖、版权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公物拍卖等,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拍卖物的范围逐渐扩大,从有形商品发展到无形商品,从公物拍卖规定,财产拍卖规定,立法由粗到细、调整对象由单个到综合,调整范围由地区到全国。中国的拍卖业在法律规范下,日益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