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保险学原理案例分析。

李先生在一家公司搞营销,家有贤妻、老父和老母。
2005年6月,他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及附加
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其中寿险保额10万元,身故受益人是
妻子,附加住院补贴为60元/天,受益人是自己。投保不
过半年,一向健康的李先生在出席一个酒会时,突感腹痛
难忍并伴恶心呕吐,送至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虽经抢救,但最终却因医治无效而于10天后不幸去世。李
先生的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经过理赔审核,
保险公司向她支付了10万元身故理赔金。此外保险公司还
向李先生的父母亲及妻子,分别支付了200元住院补贴理赔
金。李先生的妻子对住院补贴理赔金发放产生了疑问:
为什么此笔赔偿不象身故理赔金那样,均归自己所有?
求解!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0万的寿险保额因为有指定受益人是李先生的妻子,所以这笔钱的归属是他的妻子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李先生的住院补贴是受益人是自己,而当他本人身故后,他的这笔赔偿金就变成了没有受益人了。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笔保险金就变成了李先生的遗产来处理了。而他的父母和他的妻子都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所以三人均分了这笔保险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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