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扔在路边的报废摩托车被别人拉走了构成盗窃罪吗?

请问一下。

长期扔在路边的报废摩托车被别人拉走了是否构成盗窃罪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别人遗弃不要的,就不会构成盗窃罪;如果是别人暂时放在那里的,趁他人不注意开走,就是盗窃罪。
法律分析
长期扔在路边的报废摩托车被别人拉走了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具体要根据摩托车是被人遗弃还是暂时存放来判断。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所有。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所有。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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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30
长期扔在路边的报废摩托车被别人拉走了,虽然没有构成盗窃罪,但是它是别人的东西,在别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拉走是不对的。
第2个回答  2020-04-30
如果是别人遗弃不要的,不算,如果是别人放在那里的,其他人拉走,就是盗窃罪
第3个回答  2020-04-30
报废摩托车不见了,也就是说明有人当垃圾清理拉走了,这事是构不成犯罪的,不就是有的爱检些便宜而已,再说你长期在路边停放摩托车也是不好的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30
报废的摩托车成天扔在路边儿上,既影响环境又对人的安全有影响,所以给你清理掉是应该的。按说应该你自己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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