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世界万物逃不过的形状---圆形(球形)

小到分子,大到星球,自然形成的处处可见的形状,这是为什么?
我们存在的三维空间也是圆的吗?

世界上最美的图形是圆形。世间所有的真理就构成了这样一种圆形。借助于这种圆形,我们可以了解真理的存在形态和内在关系。我们怀疑任何一个真理的、一套理论的唯一正确性,同时又包容一切真理。因为任何一个真理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个点;任何一套理论,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条线。对于真理我们既坚持批判精神,又要有包容精神。既要指出其片面性的倾向,又要有意识地为其找到合适的位置,镶嵌在璀灿的真理之圆上。值得我们信仰的是,不是某种理论,而是全部理论构成的真理之圆。随着理性的完善和真理的发现。人类的最终选择是,将各种各样的道理烂熟于心,达到理性直觉的认识境界;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灵性地选择,体验那种天人合一、出神入化的快慰之感。
何谓“圆理论”
  
  我把我的关于真理本相的解说称之为圆理论。所谓圆理论,就是将整个真理看做是一个动态的圆形球体。它不是一点意见,不是几条道理,不是一套理论,不是片面之说,而是一种立体、开放、多维度的理论言说。
  客观真理是无限的。用辩证法的两点论正说反说并不足以完整地描述,用一条线状的体系(如某某学说、某某体系、某某思想、某某主义)也不足以完整地描述;必须用一种立体的动态的系统理论方能做出理想的描述,而这项工程远非个人,亦非同一思想战线的人力所能及。她需要各个历史阶段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用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来完成。
  一切事物都是可以分析的,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内部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内部总有一定的结构。正是这种结构给人以一种“形”的印象。无数的真理彼此间必定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并构成一定的图形。
  在宏观上,全部真理构成一个圆形。在微观上,在某一具体的问题上,诸多的正确的理论认识构成一个圆形。
  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真理寓藏于认识对象即客观对象之中。客观对象是什么样子,真理就是什么样子。客观事物的形态就是真理的形态。我们说客观事物不是孤立的,而是分属于不同的系统,那么真理就真理也应该是系统的。但是,客观事物的千状百态,方的,圆的,扁的,成规则,不成规则的,真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呢?可否从千状百态中抽象出一种普遍而完美的形态呢?
  我们从远距离看,无论什么形状的东西,一个人、一台车、一幢楼、一个村庄、一座城市……都不过是一个圆点。
  公元前4世纪,柏拉图经过研究认为,宇宙中最完美的形式是球形。而人类所居住的大地也应该具备最完美的形式。大地只有呈球形才能适应的“宇宙和谐性”。
  圆意味着圆满。与圆相对的是缺,非圆即缺。和其它形状比较起来,最方便我们观察乃至构成全面认识的也是圆形。三角形呈现给我们的是三分之一的面积,正方形呈现给我们的是四分之一的面积,而圆形呈现给我们的是二分之一的面积。作为发光体,作为光源,圆形所提供的相对于其他形状来说,也是最大范围的光照。
  最主要的是,当我们把由无数的真理组成的总体结构设想为一个变化着的圆形球体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地揭示并说明真理间的若干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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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2
在反物质/镜像理论和三羧酸循环的结合中求证太极阴阳理论和经络学说的科学性
第2个回答  2014-02-22
地球引力
第3个回答  2014-02-22
现在科学家也正在研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