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是按一年十二月执行。如果在监内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减刑从而缩短服刑时间。
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刑种的变更,例如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是刑期的变更,例如有期徒刑本身刑期的缩短。
除无期徒刑的限度是实际执行10年以外,其他刑罚的限度采用的是比例制,即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扩展资料:
据前“正义”来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期间罪犯监禁,符合减刑的条件的句子:如果显示真正的悔改或有功,通常一个句子是不超过1年的监禁,如果真正的悔改和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通常是一个换向不超过2年的监禁。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悔过悔过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减刑二年以下;如果悔改是尊贵而有功绩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刑期满二年,可以减刑。减刑幅度如下: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第三条的司法解释上面列举的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少于5年可能减刑后他已经执行了不少于1年,它通常是可取的差距之间的不少于1年两个减刑。如果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不到两年,但不少于三年第一次减为有期徒刑后,减刑之间的间隔一般应当不低于两年。
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刑期间隔。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适用上述期限。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刑期较短,一般不存在第二次减刑的问题,减刑期间不存在间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法》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是按一年十二月执行。如果在监内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减刑从而缩短服刑时间。
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刑种的变更,例如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是刑期的变更,例如有期徒刑本身刑期的缩短。
除无期徒刑的限度是实际执行10年以外,其他刑罚的限度采用的是比例制,即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扩展资料:
我国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