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开庭,我诉公司双倍工资.
提交的证据有:
(1)6个月的工资表.
(2)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3)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表;离职证明.
(4)加班申请
以上证据在仲裁庭质证的时候公司全部认可.
单位未提交任何证据.但是在仲裁庭上说了一些我离职时签了公司一个保证离职后放弃一切将公司诉讼法律的表格.
现在我想问下各位大侠,仲裁庭让我回去等通知.请根据各位以往的经验和案例,能否推断一下庭审的结果呢.不胜感激.问题补充:
具体情况时单位只跟我签了一个月试用期合同,其它啥都没有,但是试用期是三个月转正之后也不给我补试用期的保险,还咄咄逼人.实在是气愤就诉了仲裁,仲裁前我提出过和解,只要求保险补缴,其它不主张.但是公司态度很恶劣.一气之下就真仲裁了.今天仲裁员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一下,并表示不接受调解.因为公司是在太混蛋了.
那个单位说放弃诉诸法律的表格是离职申请表的一部分,不签就别离职,我当时签的字是:不签+我的名字.但是现在不签俩字给画花了.但是能够很清楚的看出来是不签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