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如题所述

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对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要重在整改。根据信访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情况和行风监督员提供的情况组织暗访组,从查到的问题中举一反三,抓好单位行风建设。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化,要建立健全评议行风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从领导机关作起,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作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比如,正确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在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几乎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都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会给一部分职工工作、生活带来一定困难。在信访工作中,要重视这方面的反映,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尤其是信访件转到职工所在单位后,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抓协调、抓督促,就有关问题和企业主要领导沟通,确保信件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比如,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纠正和治理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总之,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持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查办案件原则,关心群众疾苦,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查办案件同为民解忧结合起来,不以信访案件结案为终止,而以为民分忧为终结。
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腐败问题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保持廉洁,必须清除腐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建立重要信访个案交办制度,促使重大疑难问题限期解决,要发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作用,加强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查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极大地鼓舞着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热情和信心。对破产或严重亏损企业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不手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对于触犯刑律的腐败分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法移交检察院,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不只是渎职,而且是对人民的犯罪。因此,务必除恶务尽,不可稍殆,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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