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台湾人,我大陆四川人,我们现在想要办理结婚登记~请问你可以给我详细的办理过程吗?

听说是他要去办单身证明,是在哪里办呢?办了之后的过程呢。是不是要经过海基会什么的,在他在台湾申请的同时,我是不是也要在四川当地民政局去做些什么?
谢谢你了~因为看到你有回答过类似问题,希望你能解答我的疑问~!

我也有办过,楼上说的是,等台湾海基会的把资料寄过来后,你们就可以去办结婚证啦,在成都办,四川省民政局,办好后就去公证,然后就要等啦,等到四川那边把公证书给你,你老公要带回台湾两份,自己留一份,然后台湾那边过一些时间就会给你入境许可证,再来就要回户籍所在地办通行证,办好就可以去台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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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8
台湾方面:
1、 到户政事务所办理5份户籍藤本
2、 到法院办理单身证明和非三等血亲证明
所需资料:你男友的户籍藤本、身份证
你的身份证上面的资料:姓名、身份证字号、出生年月日、地址(一定
要用简体字写,一笔一划都不能错)
办理好后,法院会给你男友两份带回大陆,其他三份法院会寄给海基会,由海基会处理寄到大陆,大概等个半个月到一个月就可以在大陆办理结婚登记,要知道资料是否寄到,可以在台湾法院询问大陆方面的公证处电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7
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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