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防盗门,业主是否有权更换

入户的防盗门坏了(人为),属于保修范围以外,所以对KFS原本配置的防盗门质量表示怀疑,干脆就自行更换了(和物业签定的装修协议里有写说不能更换入户防盗门,但是没有说明如果损坏该怎么办),物业处知道后要求我们把原来的门换回去,再由他们申请防盗门的事,我们的意见是,门已经坏了,根本不能防盗,所以装回去是不可能的。如果物业要申请,我们必须要先装上另一扇防盗作用门后再由物业申请,否则里面的物品安全不能保证,另外我们的意见是防盗门的安全质量存在隐患,对KFS安排的防盗门表示怀疑(多次发生无法开锁进入,且门板太薄6CM不到,门锁处开裂等)。
现在问题是,如果物业处强硬要求更换回原来的坏门,该怎么说,还有和物业签定的协议中也确实有不许更换这一项,但是却没提及门的质量问题等的处理办法,难道我们要用这坏门?另,物业如果同意换门,但是购置费必须自己负责,这是不是有道理,如果有道理,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消费者有权力选择自己认为安全的门”因为原来是KFS买的单,现在变成自己买单,意义就不同了?
物业这样的装修条例,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且有不合理的地方
且在条例中明确表示不能安装防盗网,但是许多业主也都安装了,虽然是隐形防盗网,但也是防盗网的一种,更有甚者,几套房子在一楼的业主与物业签定了协议,并开挖了地下室,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安全,还有的业主在门前种龙眼树,树与树之间相隔不到0.5米,这样又算什么。物业在这样的事情上都处理不好,却在我家防盗门问题上纠缠不休,我又该如何应对,难道真的要我换回已经坏掉的防盗门,一天24小时守在家中?

有权换的。

入户防盗门属于私人财产,并非共用设施、设备。入户防盗门的更换是私人事件并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

物管只能管共用防盗门,当然更换入户防盗门时要注意开启方向,不得仿碍他人利益!可以告物管!

装修协议,是为了限制、约束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事件,如损坏承重结构、共用管线、影响外墙美观等。

说该条款不公平,是事实,但说它无效,缺乏依据,因为显失公平只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合同,并非指无效合同。

扩展资料:

铁质防盗门是市场上见得最多、老百姓用得最多的就是铁制防盗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700元~1200元之间。这种门的缺点在于容易被腐蚀,因而使用一段时间就会出现生锈、掉色,从而影响整扇门的外形美观。

铝合金防盗门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外观华丽,给人一种金碧辉煌之感。这种门所用的铝合金材质不同于我们所见到的普通铝合金门窗,它的硬度极高,且色泽艳丽,再饰以花纹图案修饰,尽显金属门的魅力。

价格基本在1700~2300元之间,属中档防盗门,据销售人员介绍,目前这防盗门销量很好,许多新装修的家庭都用它,因为这种门不易受腐蚀,不易褪色,且价格也不算太贵,所以也吸引了不少顾客。

不锈钢防盗门与特制铝合金门属于同一个档次,价格基本也在2000元以上,之所以价格高,是因为不锈钢材质本身的价格就高。

不锈钢防盗门坚固耐用,安全性更强,但美中不足的是如在几家建材市场逛下来,就会发现不锈钢防盗门在色彩上显得过于单调,基本上都是银白色,虽然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是不锈钢材质,但这种色彩让人感到很生硬,且不易与房门及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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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楼上的,你连入户防盗门是什么都不知道,有什么权力在这里批评别人话多?
入户防盗门属于私人财产,并非共用设施、设备。
入户防盗门的更换是私人事件并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
物管只能管共用防盗门,当然更换入户防盗门时要注意开启方向,不得仿碍他人利益!
可以告物管!
谢谢楼上的一番解释,可是在签装修协议的时候有明确的一条“不许更换入户防盗门”,虽然不签就不能装修,但毕竟是一条协议啊,这个怎么办呢
“不许更换入户防盗门”,
---------------------------------无理要求,显示公平,无效。具体查合同法。
装修协议,是为了限制、约束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事件,如损坏承重结构、共用管线、影响外墙美观等。更换入户防盗门就如更换电灯,水龙头,难道也要物管批准?
你好,说该条款不公平,是事实,但说它无效,缺乏依据,因为显失公平只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合同,并非指无效合同。
楼主所说的装修协议,应当明确一下相关的条款是如何约定的,以及该装修协议的签订时间,有效期限有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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