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大全陆元方买宅

如题所述

原文
  文一: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文二: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汝太奇,岂可为钱而诳人。“

译文
  文一: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者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者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即找借口推辞不买房了。儿子侄儿们认为(陆元方的)话不妥当,陆元方说:“(如果)不这样(说),那就是欺骗对方。”   
文二: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者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者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即找借口推辞不买房了。儿子侄儿们认为(陆元方的)话不妥当,陆元方说:“你太奇怪了,怎么可以为了钱而去欺骗别人。”

注释
  (1)陆少保:字元方,唐朝人,曾任少保(太子的老师),故又名陆少保。   
(2)于:在。   
(3)直:通“值”价值,钱财。   
(4)因:于是。   
(5)但:只是。   
(6)闻:听见。   
(7)遽:立刻。   
(8)辞:推辞。   
(9)以:因为。   
(10)尔:这样。不尔:不是这样。  
 (11) 是:就是。   
(12)求:要求。   
(13)之:指代陆元方说的话。   
(14)以为言:就此说了埋怨的话。   
(15)耳:罢了。   
(16)诳:欺骗。   
(17)怨: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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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5
原文
  文一: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文二: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汝太奇,岂可为钱而诳人。“编辑本段译文
  文一: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者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者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即找借口推辞不买房了。儿子侄儿们认为(陆元方的)话不妥当,陆元方说:“(如果)不这样(说),那就是欺骗对方。”   文二: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者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者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即找借口推辞不买房了。儿子侄儿们认为(陆元方的)话不妥当,陆元方说:“你太奇怪了,怎么可以为了钱而去欺骗别人。”编辑本段注释
  (1)陆少保:字元方,唐朝人,曾任少保(太子的老师),故又名陆少保。   (2)于:在。   (3)直:通“值”价值,钱财。   (4)因:于是。   (5)但:只是。   (6)闻:听见。   (7)遽:立刻。   (8)辞:推辞。   (9)以:因为。   (10)尔:这样。不尔:不是这样。   (11) 是:就是。   (12)求:要求。   (13)之:指代陆元方说的话。   (14)以为言:就此说了埋怨的话。   (15)耳:罢了。   (16)诳:欺骗。   (17)怨:不妥当。编辑本段主题
  “卖宅”一事反映出陆元方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的品质 。    文学常识   “于东都卖一小宅”,这是唐朝人说的“东都”,实指洛阳,西都是指长安(今西安市)。   “东都”与“西都”。“东都”与“西都”在中国历史上是相对而言的。上文说陆少保“曾于东都卖一小宅”,这里唐朝人说的“东都”,实指洛阳,西都是指长安(今西安市);汉朝人也已洛阳为东都,因为它在过渡长安的东西。在往上推,周武王监督镐,称西都,也罢洛阳称为东都。后代也有一开封为东都的。东都一度曾被称为“东京”,那么长安便是“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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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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