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CP手术失败,医生说插伤胰腺,现在变成急性胰腺炎。是否算医疗过错?

患者信息:女 58岁 上海 嘉定区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2011年7月4日晚饭后,我妈妈突然说肚子疼,我们马上送医院救治。
术前没有告知风险,手术失败后一再掩藏病人真实情况。我妈妈手术一小时后出现呕血,他们说是碰伤喉咙,正常的不要紧的,打针止血针就好了。第二天我妈妈出现拉血,马桶里都是鲜血。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告诉我们出血是怎么回事,只是对我们说会帮着止血的。通过对上海专家的咨询,我才知道是他们手术后止血没做或做的不彻底造成的。
我妈妈现在变成严重的急性胰腺炎,当淀粉酶高到1860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告知我妈妈病情。还是我和上海专家通话中得知我妈妈现在变成了急性胰腺炎。专家是这样说的:“1800多?这个要死人的啊!现在肯定是胰腺炎了。”当我再去问嘉定的医生时,他们的回答是:“胰腺现在好像有点问题,你放心,不要紧的。”这就是一个问题两方给我的答案。通过2天的治疗,他们现在终于承认胰腺炎了。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院方是否有过错?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曾经治疗情况及是否有过敏、遗传病史:
没有

按照你说的,院方在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上没有处理好解释清楚。ERCP术中出现胰腺损伤是一个常见并发症,术前必须交代并且签字的。如果你们没有签字就进行了ERCP术,那就是医院的责任。但不属于医疗事故或责任,只能算是处理不当。千万不要补签任何手术同意书之类的文书。
先看好病,急性胰腺炎比较危险。然后可以咨询当地卫生部门相关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不过估计还是调解为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10
1800淀粉酶并不是非常高,至于是否需要处理要看病人病情的变化,胰腺炎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是不是在住院的时候就有胰腺炎就不清楚了,一般来说很快能好转的。这个院方还真没有什么过错,这个是很常见的现象,也就是说是ERCP的常见并发症。追问

住院前肯定没有胰腺炎,如果有,手术是不可能进行的.他们弄伤了我妈妈的胰腺,难道没有过错?
我说的弄伤是他们在手术室亲口对我说的.说是导管没能插进胆管,插了好几次都插在胰腺上,现在胰腺肿了,你们回去休息.何况这个手术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遗症他们重来没有提过.术后我妈妈呕血,他们骗我们说是弄伤喉咙,这个事情医院也没有责任吗?包括最后的胰腺炎也是我通过上海的专家才获知的,他们始终不肯告知病情,这个医院也没有责任吗?

第2个回答  2019-08-09
参照中国内镜医师委员会,公布的ERCP治疗指南,ERCP有的时候还用来治疗急性胰腺炎,较手术来说创伤小,但是ERCP过程中会出现诱发胰腺炎,或加重胰腺炎,这是既定事实,仅仅是一个并发症,算不上医疗过错!
第3个回答  2011-07-11
破帽遮颜过闹市 漏船载酒泛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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