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东西被发现,会不会被公开?zheyangzuosuanbusuanfanfa

前些日子,有个朋友在超市里拿了价值5元钱的巧克力,被发现后罚款600,并在超市人员的恐吓之下填写了一张关于个人信息的表,他一直担心超市会把事情用大字报公开,每天都神经兮兮的,快成抑郁症了,超市会不会这样做?这样做算不算犯法?请法律人士或超市工作的帮忙解答一下,大家帮帮忙啊?谁没有一时的鬼迷心窍?他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但一直心有余悸,睡不着觉,大家好人有好报,帮帮忙!

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得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等罪行。案件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达到定罪量刑标准的将受到刑法处罚,可能被依法处以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并处罚金等相关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行为实质的盗窃行为,以占为己有为目的的,如果所盗窃的货物价值高昂达到量刑标准的,那么将构成盗窃罪,将会受到刑罚处罚,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刑罚处罚。
如果行为人盗窃货物未达到刑法定罪量刑标准的,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如果被害人向所属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经查明事实的,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罚款。
遭到盗窃后应当报警,提高时效将更有利于追回被盗窃损失,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盗窃后,可随时报警没有时效限制。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或逾期未处理完成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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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1
请不要着急,既然已经交了罚款,双方达成了共识,超市是不会这样做的,如果他公开的话是违法的,侵害的个人名誉,且双方之间都以罚款解决了此事。没事的,不会有问题的,他这么做也是怕你那个朋友在此来拿而抓不住而已,所以别担心,超市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录像也没事,录像的保存期也是很短的,谢谢采纳,祝你朋友天天睡个好觉
第2个回答  2011-07-29
不会被公开 因为超市丢东西非常正常 每天都会丢的 但是如果是认识的人的话 茶余饭后的肯定会谈论 这样影响就不好了 所以不要太担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首先,你朋友偷东西是不对的,这是前提
超市罚款,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有一次百次的说法.你朋友给超市造成了损失.
填个人信息,算是做个记录.其实罚过款后,填不填此表都无所谓,他叫你填,你可以拒绝.5元钱的东西,即使报警,最多也是罚款,构不成拘留.但你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再做此事.
公开个人信息是绝对不会的,超市这样做就是自讨麻烦.是侵犯人权的,因为对你朋友的惩罚已经实施过了,罚款了,公开信息,你到法院起诉超市是要赔钱给你的.因为他是在损害你的名誉.
所以超市不会这样做,请你朋友放心好了,以后不要再做亏心事,不要抱侥幸心理,六百元能买多少块巧克力啊.
如果还是睡不着觉,就多做点好事,以减小自己的罪孽。迷途知返,幡然醒悟,还不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28
我觉得,超市不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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