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我开车与乙开的车相撞,造成路人丙、丁两人受伤,我车损2万乙车损1.5万,我与乙负同等责任。现路人丙用去医药费1万,路人丁医药费5千,甲的医药费我和乙按各自责任付给他了。但路人丁狮子大开口要求我们赔10万,交警调解不成,也不去起诉我,也不接受我给付他的医药费5千元。现在我自己垫付了自己修车的2万和丙的5千医药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以伤者无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的赔付金额为由,不予赔付。找交警,交警称已经多次调解不成,建议起诉。我现在怎么能要求保险公司按车损险赔我修车费,按交强险赔我已经给付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