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胁迫而产生的可撤消民事行为,其诉讼时效是多少年?从什么时候开始?

如题所述

1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以说当用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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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7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从做出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后就开始计算——因为对于受胁迫肯定是明知的,所以从民事行为已作出就知道可以行使撤销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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