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买二手房;我先交了20000块的订金;约定九月三十号之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 1.他们和我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签完字但我还没拿到房产证; 算是我的房吗?
2;我交钱之前是不是一定要签一分合同呢?还是说双方在房管部门签完字就行了; 不用另写合同了?
3;买房过户时;只有我妻子在场;代我签我的名字;能行吗??请高人指点;谢谢!
是不是签字后;都不能付清钱; 一定要拿到房产证才能付清钱啊; 我要是不在场;我妻子就不能代我签吗; 那写她名字是不是就可以了?谢谢各位高人
那要是我不在场写我妻子的名字;就可以吧??
追答是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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