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类家庭团聚的问题

如果申请父母类家庭团聚,那需要什么条件

父母移民I类:

1、有子女是新西兰公民或永居,在新西兰子女的数量等于或大于其他国家;

2、投资100万新币在新西兰政府指定的领域4年(国债、股票、基金或公司);

3、证明还有50万新币的生活费和每年6万新币的收入(这些钱不要求带到新西兰);

4、申请人要证明投资款的来源是合法的,这些钱可以是别人赠予的或继承的;

5、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起申请;

6、申请费2600新币。

父母移民II类:

1、新西兰担保人必须已拿到定居身份3年以上,3年中每年在新西兰必须住满184天。

2、子女必须每年有3万新币的税前收入(可以包括工资收入 、存款利息或其它投资的收入)。

3、两类团聚移民申请:

1)父母团聚移民:指的是如一半或以上子女已定居新西兰或已定居其它国家,父母就可申请。

2)家庭最后一个成员移民:指的是父母或其他的子女都已定居新西兰或已定居其它国家,只有

一个子女在中国,此子女就是家庭最后一个成员,可以申请定居新西兰。如果此子女已满25

岁,则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已经在新西兰找到工作,并要出示Job Offer。

4、家庭团聚类移民审批时间为24个月以上,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不同,审批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5、申请费为716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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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4
你本人需要拿PR3年以後,年薪3万以上,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或国内的子女数目与在新的相当,就可以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移民。追问

是拿PR3年还是居住三年(比如留学期间)

追答

必須得拿PR3年以後,留學期間的時間不在計算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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