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的具体地址可以起诉他吗?

我有个同学借了我才1500元,他跟我一个镇的。1,我有转账给他的银行证据。2,我有与他的电话录音。他住的地方我去过,但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这1500元虽然不多,但他经常骗我,我很生愤。现在我想请教懂法律的朋友以下几个问题:1,请问我不知道他的详细地址可以起诉他吗?2,如果可以起诉,要多少钱?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法律分析
起诉应符合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提交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诉说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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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2
1、请问我不知道他的详细地址可以起诉他吗?
根据民诉法规定,须有被告具体情况才能起诉,其中包括地址,地址不详的话就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你虽然不知道详细地址,但知道大概地址,法院可以查清楚的,法院就会受理,查不清就会驳回。按照你所说的你可以去他那个地方再了解一下嘛。
2、如果可以起诉,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财产案件受理费是,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你可以先预交诉讼费,然后在起诉书中写明要求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如果被告败诉,最后就是他承担那50块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2
可以起诉,50块钱诉讼费,但是因为你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法院可能会找不到人。追问

我有他的手机号码,这个可以吗?

追答

这个不大好使,法院一般也不会给你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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