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是2000年6月10日建市的。
眉山,古称眉州,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介于岷峨之间,因峨眉山而得名。
眉山建置于南齐建武三年(496年),历史上曾为郡、州、专区治所。
1997年5月30日,由乐山市划出眉山县、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建立眉山地区。
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同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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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眉山市的建制区划沿革
解放后,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专员公署设眉山县城,属川西行政公署,辖10县,同解放前的第四行政督察区辖县,以后大邑划出,新津划入。
1953年3月5日撤销眉山专区,眉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
1959年,彭山、青神与眉山合为1县,称眉山县,1962年11月,两县恢复县制。
1968年,眉山县属乐山地区,1985年,属省辖乐山市(乐山地区改建)。
1997年8月,建眉山地区,眉山县改辖于眉山地区。
2000年12月,撤地建市原眉山县改为东坡区。
2014年10月,国务院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彭山区人民政府驻凤鸣镇西街98号。
参考资料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眉山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