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赔偿中可否要求对方为自己支付律师费?

我的意思是,假设我们俩之间发生纠纷,对我造成损失,但是你不同意赔偿或者我认为你的赔偿不够,调节无效后上诉法庭,我作为原告在要求你赔偿我的损失的同时可否要求你为我支付律师费?假设没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这样弹性较大的赔偿要求,所有的赔偿要求都是实打实算出来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可以要求被告败诉承担诉讼费,否则一半诉讼费自行承担。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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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21
当然可以,代理费也是受到损失的一部分,但在我国各地司法实践中做法不尽相同,在沿海发达地区一般会予以支持,在西部落后地区一般不会支持。
第2个回答  2007-06-21
不能要对方支付律师费,除非当初你与对方对此有过约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6-21
一般不可以. 深圳没有这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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