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失业救济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啊?

我现在工作3年多,单位一直缴纳五险,我想办失业不知道失业救济金能领多少?是每月都能领取吗?每月给多少钱啊?这钱是从我保险账户里扣出来的还是额外补偿我的??因为办失业证程序很麻烦,我看如果给的钱不多就不办了,不工作就直接把保险转人才了。哪位热心的朋友知道请告诉我,赏分送您!谢谢 您是大好人一生平安:)
大连市标准

你把档案转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然后去街道办理求职证,拿着求职证还有几张照片去办理失业保险,具体的你可以问以下街道。 (一)连续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189元;
(二)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02.5元;
(三)连续工作时间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16元;
(四)连续工作时间15年以上的,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为229.5元;
(五)从第十三个月起,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一律为189元。

到劳动局去确认自己是否有资格 街道开证明
先到劳动局去确认下 具体细节各个地方都是不太一样的 但是有一点肯定不能变 就是一定要开证明 . 希望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12
大连市失业金申领须知
一、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
企业按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且档案材料齐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流程
详见《大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流程》
三、失业保险金标准
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560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630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640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720元。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每人每月50元,随同失业保险金一起发放。
四、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满1年不满2年 满2年不满3年 满3年不满4年 满4年不满5年 满5年不满6年
享受期限 3月 6月 9月 12月 13月
缴费年限 满6年不满7年 满7年不满8年 满8年不满9年 满9年不满10年 满10年以上的
享受期限 14月 15月 16月 18月 24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月起,每月11-2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进行审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第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审验机构是市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机构。第二月起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26日以后,失业人员可以到商业银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个回答  2011-07-07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具体规定的;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说的很清楚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单位要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把职工的人事档案交失业管理部门;
3.需要的证明就是办理下岗证,身份证等相关下岗手续!
第3个回答  2011-07-15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的。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