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0
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排除妨碍.如果他违规的话,可以向建设部门举报。可以向建委。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 。
公共道路大家都有正常使用的权利,对方的行为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害。
第2个回答 2021-06-03
私自将公共道路办成自家宅基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需要村委会公告集体同意、再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宅基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3个回答 2021-06-03
邻居的行为是不妥当,不合法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向法院起诉,但是要注重收集证据,不过实践中,就算判你胜诉了,也未必能得到落实,法官处理这个问题也比较棘手,而且诉讼成本比较高。
找当地的村委会多出面协调几次,让他们多做你邻居的思想工作,村委会解决不了,你就找村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
第4个回答 2019-03-03
就看你关系网好不好,运城新绛三泉曙光村的,这里也有此事发生,人家叫马官包就是给村委和土地部门付点钱和请的吃了顿饭,就把公共道路给建房了,归人家自己所有了,让别人不要通行了,也向监管部门反应了,人家有关系,都只有忍了,瞧瞧这事比你们的事要严重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