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专业的,只要符合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就可以。另外,各个学院、各个专业的要求不一样。可能会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测试。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对学生:
1、有强烈的个人爱好或专长。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再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确有某种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经所在专业学院审核确认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建议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经学生本人同意。
对学院:
1、接收的学生必须符合本专业高考招生科类要求(文科、理科、文理兼收、艺术等类)。
2、转入学院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专业当期学生数的5%
3、按择优录取为原则。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等。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等。
3、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如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已提出毕业申请的学生。
三、关于转专业允许的期限:
1、申请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在第一到第六学期提出申请(第13周)。
2、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只能在第一到第四学期提出申请(第13周)。
3、已经确认转专业并注册成功后,不允许再进行转专业。
四、对申请转专业获得批准的学生,由转入学院根据学生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学分确认,若其应补修的学分达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留级管理暂行方法》规定的留级分数,则应转入下一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