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如题所述

  三权分立的古罗马共和国

  王权:两名执政官,掌管国内事物,指挥军队作战。一年一任,不得连任。由百人议会中选出。二执政官权力平等,如遇非常时期,设独裁官(又称狄克推多)代替二执政官,任期仅为半年,独裁官有 24名扈从,肩苛插战斧的一束,此权标就是法西斯的来源。
  贵族:元老院、百人队会议、库里亚会议继续保留,但库里亚会议形同虚设,百人队会议仍是富人占优势,所提议案要经元老院批准,所以元老院是实权机关,300名终身职的元老是贵族势力的坚实堡垒,他们掌管着国库的运作和一切的对外事宜。
  平民:前494年设立的保民官一年一任且必须由贫民中选出,初为2名,后增至10名。此官职是为保护平民的利益而设的,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权力予以否决,保民官的人身与其否决权神圣而不可侵犯,其权利以后又进一步扩大。
  除此之外,还设立财务官、市政官和大法官。均为一年一任,不得连任。
  三权分立是古罗马共和国的基本政治体系,也是被后人认为古代最经典的政治体系之一。这种结合了君主、议会、共和三种政体基本特点的体制为其称霸一方提供了保障。但也因为其存在着矛盾的隐患,例如:奴隶和奴隶主的矛盾,以及后来随着国土的扩大,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矛盾、保守派与改革派、元老派与骑士派的矛盾。而平民与贵族之间这一最基本的矛盾更是自始自终伴随着共和国,这也使其日后必然走上改革的道路。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24724070.html?an=0&s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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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30
罗马是最早尝试建立宪政的国家。在推翻王政统治后,罗马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共和政体形式来治理自己的国家,并进行了长达5个世纪的历史实践。罗马宪政制度的核心是权力的平衡。它主要体现为三大要素:以执政官为核心的行政长官制度,以政界精英为基础的元老院制度以及以全体公民为主体的公民大会制度。这三大权力体系虽然没有形成近代意义上的“三权鼎立”局面,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平衡。本着对权力进行制衡的精神,在建立行政长官制度的过程中,罗马确立了最高长官的选举制、短任期制和同僚协议制,从而奠定了共和国官制的三大原则基础。
第2个回答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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