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撰写时,一个产品有多处改进用于改善现有技术的不同缺点,那么该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描述?

是一一描述?还是作为一个整体笼统描述?如果一一描述,是否会出现不具备单一性的问题?

一一描述,所谓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仅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仅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这也是一般说的“一发明创造一申请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不能把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放到一件专利申请提出,而应分别提出专利申请。
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判断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应当看其在技术上是否相互关联,是否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是下列各项之一:
(1) 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2) 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
(3) 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4) 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5) 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 (6) 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是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
同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判断两个以上的外观设计是否可以作为一项申请提出,应当看该外观设计所使用的产品是否属于我国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产品分类表中的同一个小类,以及该项产品的设计构思是否相同和在习惯上是否同时出售,同时使用。例如用于钥匙环上的设计构思相同的十二生肖设计,可以作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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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9
有多处改进,选择最为关键的、对现有技术改进具有最突出贡献的进行描述,小的改进一笔带过,和单一性无关,不具备单一性是指权利要求之间没有同样的特定技术特征。追问

舍弃小改进,保护关键点?这显然不是申请人想要的结果,如何能在同样的成本基础上更好地保护方案是问题的关键。而且,关键点的选择有时候很难准确把握,所谓的“具有最突出贡献的”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说法,没有量化就没有可操作性的嘛

第2个回答  2011-06-29
最好分别申请专利追问

成本考虑的话,分别申请太贵啦;如果从技术层面上看,是否可以在一个专利里面同时保护到呢?同时,存在不具备单一性的问题吗?

追答

我解释下:比如说这些技术特征分别是A\B\C,你把他们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可以的,但是保护的分别是:A\A+B|A+C|A+B+C,根据侵权的全覆盖原则,你保护不了B、C,明白吗?如果都重要就单独申请,如果不重要就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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