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弃小改进,保护关键点?这显然不是申请人想要的结果,如何能在同样的成本基础上更好地保护方案是问题的关键。而且,关键点的选择有时候很难准确把握,所谓的“具有最突出贡献的”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说法,没有量化就没有可操作性的嘛
成本考虑的话,分别申请太贵啦;如果从技术层面上看,是否可以在一个专利里面同时保护到呢?同时,存在不具备单一性的问题吗?
追答我解释下:比如说这些技术特征分别是A\B\C,你把他们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可以的,但是保护的分别是:A\A+B|A+C|A+B+C,根据侵权的全覆盖原则,你保护不了B、C,明白吗?如果都重要就单独申请,如果不重要就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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