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只有意外险,我足退休留职员工上班自己摔了骨折,厂方说不能构成意外险没有报销?

如题所述

工厂应当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给予赔偿。
退休留用的人员,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工厂不是劳动关系,不再适用劳动法规,工作中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自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留用人员与工厂属于劳务关系,在工作中摔伤,按照人身损害办理,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工厂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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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3
你好,请问是怎么摔的骨折?情况符合意外险的条件吗?符合的话就应该给报销
第2个回答  2019-12-13
别听厂里唬你,这叫工伤,不叫意外险!若没给你投保应由厂里全额负担你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第3个回答  2019-12-13
你退休留职人员的确是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了,不过你如果买了意外保险是可以用的上的
第4个回答  2019-12-13
如果在工作期间摔伤也是属于意外,他如果保险不能报销的话,那只能找厂里面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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