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找出一件事情的规律?

具体的做法是怎么做的?

首先要知道“规律”是什么样子的东西,我们已经知道“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内部固有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规律是“联系”。

那什么叫“联系”呢?“联系”是指一事物自身内部的向它事物变化的特性,或者是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的关系。

因为有“关系”,那就把孤立的事物连成了一个“整体”。“整体”的内部本身也具有向它事物变化的特性。

因此,寻找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就变成了“发现”了事物自身就具有向它事物变化,转化的特性!那么剩下来的工作就是按照事物自身内部发展的规律来办事情就对了,这样子才能够做到不主观而完全符合客观规律。

第一,在自然科学方面,要通过“假说与证明”、“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实践与认识”、“偶然与必然”、“成功与失败”等辩证运动的途径去寻找事物发展规律,推动科学的进步。自然方面的规律相对来说,因果必然联系体现得比较突出,因此,认识了的自然规律,较容易得到验证、承认,其对自然现象变化也有很强的预见性,这些属性都对改造自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

首先,人文社科是科学吗?有人认为是,这是承认规律存在、社科具有预见性的前提;有人认为不是,不承认人文社科领域存在规律,也不承认社科具有预见性。我的观点是“是”。

其次,由于人文社科也是科学,因此,上面说的自然科学的那些科学特性,在人文社科方面也都存在,但是也要承认,这些科学特性在自然科学方面表现得比较典型,因此也比较适用于描述自然科学,而在人文社科方面虽有表现,但表现得不如自然科学那样典型,人文社科经常会表现出自己一些独特性。

第三,由于人文社科的对象是“人、人的意识和活动”,而人是具有人的意识的动物,于是人的活动不可能不包含人的主观意识要素,因此,这样的对象与无意识的自然对象显然是不同的,于是所谓人文社科的规律也不同于自然规律。比如,自然规律的因果性比较简单,而人类社会的因果性就比较复杂了,他更多地体现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辩证关系,也与模糊性和统计规律关系较大。人文社科的预见性也很复杂,不能说其没有一点预见性,但是他的预见性确实不能机械对待。对社科的科学性问题,我们要避免走两个极端,一个把他当与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看不到他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是干脆不承认社科的科学性,这样很容易走向理论的相对主义、虚无主义。我们则要辩证地对待社科的科学性,同时更加关注社科与实践之间的紧密关联。

人文社科的规律怎么找?这是个比自然科学复杂得多的问题,但也不是没有一点规律可循。对有些简单问题,自然科学的有些方法、尤其是某些数学方法可以用到社科中来。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规律。要既尊重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此外还有两个重要支点,一是要坚持善的社会良知,坚持真善美的价值目标,这是社科的根本,社科一旦陷入“相对主义”就完蛋了;二是要努力学习辩证法,提高辩证思维水平,对于认识人的规律、社会发展的辩证规律、语言逻辑的辩证运用规律,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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