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网络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侵犯客体是以名誉、隐私、肖像人格权为主,也包括财产权。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20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注明出处就是说该文章从哪转的要说明来源。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3个回答 2011-03-21
转载请注明出处 的法律意思是可以转载。你不注明也没事。当然如果对方起诉你要求注明出处,你还是有义务注明的。因为那是附义务的转载。
关于首页,只要名字不同,格局相似问题不大,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转载文章盈利肯定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