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编如何转政法专项编制

如题所述

1、通过公务员考试。

2、调任。

1982年11月10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劳动人事部、财政局在《关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经费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政法[1982]7号)中明确,“将全国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单列,实行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分级管理”。

至此,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从党政群机关中分离出来,作为专项编制单独管理。其中,司法行政系统中包含劳改(后改为监狱)、劳动教养系统。此后,国家安全职能从公安系统分出,单独成立国家安全机构,其编制列入政法专项编制,单独管理。

扩展资料

2007年起实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在实践中指的就是政法专项编制。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实践中,通常把检察、审判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司法(含监狱、劳动教养管理局)、国家安全以及公安等机关,及其所属直接履行政法职能的单位,统称为政法系统。这些系统使用的编制统称为政法专项编制。党委政法委使用的编制不是政法专项编制。

《关于印发〈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8号)要求,将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尽可能向司法所倾斜,优先为没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司法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

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挤占、挪用或截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问题,要通过清查、整顿及置换等方式收回。

要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通过省级统一招录等方式,积极做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因工作需要从司法行政系统以外调入的,应报经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专项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普法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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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7
1982年11月10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劳动人事部、财政局在《关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经费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政法[1982]7号)中明确,“将全国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单列,实行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分级管理”。至此,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从党政群机关中分离出来,作为专项编制单独管理。其中,司法行政系统中包含劳改(后改为监狱)、劳动教养系统。此后,国家安全职能从公安系统分出,单独成立国家安全机构,其编制列入政法专项编制,单独管理。政法专项编制、行政编制都是公务员(部分行政编制如工青妇科是参公群团机关,与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以上所有编制都要编办核准审批。组织部一般下管两级干部,如县里头正处,县委组织部就管到全县的科级干部;地级市为正厅,下管两级就是副处、正处及副调、调研员。一般情况,组织部除管上述级别干部任免外,还管党委系统全部公务员任免,及人大、政协、政府里的领导干部。人事局管事业编干部,还管政府系统里科员公务员(政府系统除组织部管的干部以外的全部公务员)。
1、通过公务员考试(最直接的方式,但竞争压力。 身边认识一位,最初考入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后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后直接转为行政编制)
2、调任。(具体你可以看下百科)
简单说,你先在司法局提拔为事业编制机构的副科长,即事业编制领导职务(例如信息中心副主任,接待办副主任等等,一般都是典型的事业编制领导职务),经局党组研究就可以让你转任行政机构的副科长(如办公室副主任,某某科副科长等),此时你单位组织人事的负责人就会拿你的任免文件到组织部备案,并办理调任手续,最后完成公务员登记,于是你就行政编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地方行政编归省编办管,政法专项编制由中央政法委批,不是一个主管部门,没有办法转。
1982年11月10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劳动人事部、财政局在《关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经费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政法[1982]7号)中明确,“将全国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单列,实行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分级管理”。至此,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从党政群机关中分离出来,作为专项编制单独管理。其中,司法行政系统中包含劳改(后改为监狱)、劳动教养系统。此后,国家安全职能从公安系统分出,单独成立国家安全机构,其编制列入政法专项编制,单独管理。政法专项编制、行政编制都是公务员(部分行政编制如工青妇科是参公群团机关,与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以上所有编制都要编办核准审批。组织部一般下管两级干部,如县里头正处,县委组织部就管到全县的科级干部;地级市为正厅,下管两级就是副处、正处及副调、调研员。一般情况,组织部除管上述级别干部任免外,还管党委系统全部公务员任免,及人大、政协、政府里的领导干部。人事局管事业编干部,还管政府系统里科员公务员(政府系统除组织部管的干部以外的全部公务员)。
第3个回答  2011-03-21
地方行政编归省编办管,政法专项编制由中央政法委批,不是一个主管部门,没有办法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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