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利率红线
2015年08月6日,最高法昨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如超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年利率24%以内受司法保护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本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杜万华介绍,本次规定的利率是个固定利率,不是像以前参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制定这则司法解释时,我们研究过从古到今利率的变化,特别是1990年以来10多年央行利率颁布的整个利率的线索。
我们研究后发现,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多,最高是百分之十二点多,中间较多的是5%-8%,最后我们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4倍的含义,得出了24%这个数字。”
杜万华介绍,设置年利率为24%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属于司法保护的范围。“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杜万华说。
年利率超36%视为无效合同
此前,按照相关法规,年利率超过央行基准利率4倍的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将无效的借贷利率上限升至年利率36%,也就是说,年利率超出36%的才视为无效合同。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但没有超过36%,应该怎么办?杜万华解释说:“24%到36%之间,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年利率处在24%-36%区间的,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说“既然年利率超过24%不受保护,那我把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要回来行不行?”杜万华表示:“原来有合同规定给付了,想要回来是不行的,我们法院同样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网贷平台提供担保需担责
对于目前兴起的P2P网贷,新司法解释称,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媒介明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此外,司法解释规定,针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予受理。
参考资料:人民网-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利率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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