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本来说不减员的。但是,今天拿身份证去社保查了,结果给减员了。
新单位说这个月增不上了,需要下月才能增员,说社保在3月就断了,问题是:
1- 增员时3月的怎么办?怎么补缴?
2- 新单位能查到我原单位的信息么?
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然后再办理减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收: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制度。
这种方式准确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规定一定的比例,从而计收保险费。使用比例系统,原始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补偿被保险人遭遇在风险事故失去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生活,因为这必须是指其平时的收入依赖于谋生,视为衡量给支付的标准一方面,作为保费计算的基础上再另一方面。
以工作为基础的比例保险制度的最大缺点是,社会保障的负担直接与工资挂钩,无论雇主和雇员都支付社会保障,还是其中一方支付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